在深圳,曾经有一位强奸犯的家属到我这里接受辅导。她的弟弟三次入狱,前两次入狱都是家里人花钱弄出来的,出来后不但不知悔改,而且更加丧心病狂、无法无天。第三次入狱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她来咨询的目的:一是怎样做通父亲的思想工作;二是家里人是否应该再花钱把弟弟弄出来。
弟弟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也是惟一的男孩子,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娇生惯养、好逸恶劳、养尊处优。家里虽不富裕,但儿子一有什么需求,父母就想尽一切办法立刻满足,儿子吃、穿、用的都是高档的、名牌的。
第一次是因为强奸一个未成年的学生妹被捕入狱,家里用钱把他弄出来了。出来以后对学生妹怀恨在心,利用各种手段诱奸更多的学生妹而再次锒铛入狱。再次入狱后为了让家人再次花钱把他弄出来,他发誓保证再也不会去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了,从此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父母很快心软,四处筹钱再次把他弄出来。第二次出来以后,狼心未改,曾经的保证承诺忘到了九霄云外,恢复青面獠牙、穷凶极恶的本来面目,恨不得把这些学生妹一个个碎尸万段才解恨。他不断寻找机会强奸更多女性,手段更隐蔽更丧尽天良,每次强奸完以后,还会用刀在女方下体乱捅。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很快被捉拿归案。第三次入狱后,还是发誓保证一定会痛改前非,希望家里人最后一次花钱把他弄出来。并给父母发了最后通牒,如果到什么时候再不把他弄出来,他就自杀。父母又慌了,父亲以死相逼三个女儿筹钱把弟弟弄出来。大女儿这回犹豫了,不再相信弟弟会改邪归正,但又不忍心看着父亲日渐衰弱而寻求心理辅导。
父母无原则的溺爱不但害了自己的孩子,这样的父母实际上也间接成为了他人的“地狱”,社会的“敌人”,遭受上天的报应是理所当然的。
根据一份资料的统计,有大约百分之六十的犯人入狱二次以上;百分之四十五的犯人三次以上;百分之二十的犯人六次以上。结果造成监狱里人满为患,为了缓解这个压力,只要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不少犯人就可以很快被释放出来,这简直就是纵虎归山。
如果在我们的生活中得付保护费才能免遭伤害或强暴;得去做违背良心的事情或受制于人才能生存。请问,你对自己的未来还有信心吗?这个世界是不是太可怕了?罪犯这么轻易就被释放,为了生存,为了报复,他们还会继续重操旧业,而且会更加为所欲为。因为在他们那个世界里只有遵循野蛮的规则,才能得到认同和荣誉;因为他只有去报复别人,才能释放他心中的恨。在他的世界观里,自己的所有欲望和需求都是天经地义的,社会都应该给予满足,就像自己在家里所享受到的那种皇帝般的感觉一样。
一位犯有前科的人曾说过这样的话:“每当把我释放出去,我总想再度回到里面,因为在这个圈子之外,我什么人都不认识,什么也不是。而在监狱里,我还颇受大家敬重的,又有手下人帮我修理不听话的人。可是一走出那个圈子,我就像是一个被社会抛弃的人,没有人会在乎我。”把那些罪犯放到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他们会觉得人生不受自己掌控,从而总会有意或无意地想重返他熟悉的那个“家”。
像这种循环犯罪的情况该如何应对呢? 办法是有的,只要把痛苦跟坐牢建立关联,把快乐跟出狱建立关联就行了。有一位重刑犯在问及他是否还会再杀人时笑道:“那还用说!如果那个人敢冒犯我!”别人问他:“难道你就不怕再进监狱吗?”他回答:“没什么可怕的,监狱里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糟,至少在那里我不用担心下顿饭有没有着落,而且还可以看电视。至于其他的狱友,我完全知道如何对付,其实坐牢还真的没什么可怕的。”原来他并不觉得坐牢是一件痛苦难熬的事情。
怎样改变这种状况呢?必须让犯人觉得坐牢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想办法让他与外界与他人的信息交流尽可能地少,即能量交换完全中断,让他的心灵逐渐枯萎。可以把他关进一间暗无天日门窗紧闭的小牢房里,使他与外界完全隔绝。没有电视可看;没有报纸可读;没有收音机可听;也没有人可以谈话;听不到外界的任何声音;也不知道外界的任何信息;不知道自己哪一天被释放;不知道这一次坐牢到底是坐三十天还是坐三十年。这种与外界能量交换完全中断又不知道自己刑期的处置,对犯人来说是最痛苦难熬的事情,因为这让他对自己的未来完全失去了把握,这就是类似法国的狱政制度,结果罪犯的再犯率只有百分之一。
我们给犯人提供的条件固然是为了免于其担心被其他犯人殴打和鸡奸,然而却不能让他们觉得坐牢就跟在家里一样舒适,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同时释放出去以后要帮助他们熟悉外界的状况,这样当他们一旦获释,就敢于去面对并且能掌握自己人生的方向。唯有这样,让他们在神经系统中建立起坐牢与痛苦相关联、出狱与快乐相关联的条件反射,出狱后就不容易再犯了。
最重要的是,出狱后必须让犯人知道有人关心尊重他们,愿意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找到人生的方向。或许不是所有的犯人都想改邪归正,浪子回头,但对那些有心向善的犯人,我们必须给予明确且有意义的帮助。